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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技术人才,一定别踩雷——科技企业高管必须警惕的三大刑事风险

2026-01-01
文章转载自"北大纵横"

1067字 | 3分钟阅读

先讲三个“真事”

1、南京尊某通讯:天使轮近亿元、Pre-A 数亿元,14 名核心研发人员被原东家举报“摘抄+截屏”带走服务器数据,导致融资账户冻结以及产品流片中止。

2、威某汽车: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6.4亿余元。

3、上海某初创企业:A 轮估值数十亿元,上市辅导期被发现核心算法与国外某开源协议冲突,被迫重构代码,上市窗口关闭,估值暴跌。

结论:技术人才一旦“带毒”入职,公司可能同时触发三件大事—融资断血、刑事立案、上市暂停。

高管最容易踩的三条“红线”

红线 1:技术秘密≠“手艺”

技术人员简历里写的“熟悉 LTE 协议”“精通 BMS 算法”属于通用技能,法律允许带走。但“前东家某金属布线独门工艺”“客户名单+阶梯报价”哪怕只存在脑海里,也算商业秘密,一旦在新公司产品里“重现”,即构成侵权。

红线 2:开源≠免费

GitHub 上拉下来的大模型权重、PyTorch 改进版,如果混用了 GPL/AGPL 代码,整个衍生作品一般应当遵守原代码同样的开源许可证。一旦公司闭源商业化,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发行、赔偿,并申请海关扣押出口产品。更严重的是:如果为了“快速上线”把开源代码里的 Copyright 头文件删掉,可能触犯《刑法》第 217 条“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标准只需“非法经营额 5 万元”或“复制数量500份以上”。

红线 3:竞业限制≠“废纸”

在我们帮助处理的科技研发人员竞业纠纷事务中,法院支持原雇主比例很高。如果新公司明知对方仍在竞业期仍高薪“挖墙角”,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连带赔偿且列入征信;情节恶劣的,在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将总经理、人力总、技术总等高管可能会被受害单位依据刑法第219条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控告,作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处理。

给 CEO 的三句大实话

在你最缺钱的时候,节省内控安全的费用就是给未来存罚款。真正“无风险”的人才不是履历最耀眼,而是能讲清楚“我带来的每一行代码、每一个客户名字的来源”。专利可以花钱买,商业秘密可以加密,但刑事案底一旦沾上,创始人连高铁一等座都坐不了,更别妄谈上市。

总而言之,科技赛道从不缺速度与激情,缺的是“提前五年看见风险”的智慧。把合规做成产品,把 IP 做成资产,把刑事防火墙做成标配,才能让技术人才真正成为公司跃迁的“推进器”,而不是“定时炸弹”。

作者:郭矫核心技术内控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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