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心的读者应该看出来了,自从前两天为了写一篇软文推广搞乱了自己的写作节奏之后,我大概有一个星期没有正经写稿子了。
那篇软文卡住的思路,就像混到鞋子里一粒沙子一样,影响了我的思维,让我没办法心平气和地写东西,就像一个长跑这因为鞋子里进了沙子跑步变形了一样,我也一时不会写作了。
于是我索性抛下写作(特别感谢这几天重发旧文时许多读者依旧的支持),把自己关在家里,重新好好读读书,读闲书。我在重读儿时的经典,JK罗琳阿姨写的《哈利波特》。

这一个周读的昏天黑地,废寝忘食,几乎到了早上醒来睁眼就拿起来读,半夜端着手机看着看着直接睡着的程度。
我是个爱看书的人,但实话实说,像《哈利波特》这般能让我读的这么入迷的书其实也很少,更确切的讲,选择哈利波特在这个时候重读,也是我的一种“怀旧式放松”,当读到那些曾经熟悉,却又已经忘却已久的章节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的童年时代——那个时候,每当《哈利波特》的新书预告要在附近的书店里上架出版,我就会掰着指头的做倒计时,到了新书上架的当天,就冲进书店,先在书店里站着读上几章,一睹为快,有一次,我记得好像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出版那一次吧,那是个周末,我一大早就去了,居然在书店里站的把书一口气读完了,这意味着我其实不需要买,但犹豫了好久我还是走到前台,把手上的书买了下来,以做纪念。“买本哈六?”我还记得那天售货员问我话。“是的……但我已经把它看完了。”“你不是今天第一个跟我这样说的孩子”,店员阿姨一边笑着扫码结账,一边跟我这么说。
是的,《哈利波特》对我们那一代孩子就是这样一本有“魔法”的书,它掀起了我印象中最后一次纸质书的阅读狂潮,也把那种“童年的味道”凝固在了书叶当中,而今当我重读的时候,我能重新找回到那些气息,回忆起那些在书店里读书的下午,窗外金色的夕阳映照在书页上,淡绿色的书页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馨香,一切仿佛就又都回到了那时那刻。
但多年后,我再重读它的时候,我有了一点和当年不一样的想法。
其实《哈利波特》之所以风靡全球、有那么强大的魔力能把读者吸在书桌前拔不下眼睛,不是因为它是一套“儿童读物”,更不单纯是因为它是一本讲魔法世界的书籍,更主要的,是因为它其实是一套披着“魔法”外衣的推理小说。
而且是那种特别正经的本格推理。
什么叫做本格推理呢?“本格推理”最初其实是一个日文词汇,与“变格推理”对立。它指的是那种在小说的前中期就已经把侦探进行推理的一切要素都为读者充分呈现,如果读者推理能力足够的话,自己也可以解开这个谜题的侦探小说。换而言之,这类侦探小说,其实好像是一场作者与读者之间展开的智力竞赛,读者作为挑战者,就是想猜出故事的最终结局是什么,但作者则要设置重重迷雾,既要把所有有效信息都透露给读者,又不能让读者过早的意识到这一点,以便让故事索然无味。
这件事本来是非常难的,因为一般的侦探小说故事发生的背景都是现实社会,达成推理的那些有效信息、要素,即便混杂在小说叙述中,很多时候也会显得非常突兀。但《哈利波特》的讨巧之处就在于,它用魔法世界的种种新奇设定,巧妙地规避掉了这一点。比如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当中,主角哈利从一开始陪海格去古灵阁银行取东西,一个谜题就已经设下了——校长邓布利多到底在守护着一块什么样的东西?谁要夺走它,又要夺走它干什么用?这个问题哈利和他的两个朋友想了整整一年。且供他们推理的必须要素,在小说中很早就已经出现过了,但是读者却一般不会注意到,这是因为初读该书的人都会沉溺在主角哈利从姨父一家虐待中突然得救、成为魔法世界知名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并进入新奇的魔法学校上学的兴奋感当中。作者对魔法世界所有细节的描写都可以被理解为脑洞大开、奇思妙想。而不是普通推理小说的细节堆砌。更何况JK罗琳几乎在每一本书当中都给了一个足够强有力的“误导选项”,比如第一部中,嫌疑人是斯内普,凶手实质是奇洛,第二部中嫌疑人是马尔福和海格,凶手居然是暗恋哈利的小迷妹金妮。第三部中,阿兹卡班的囚徒小天狼星·布莱克,前期本认为是出卖其父母、要杀哈利的凶手,后来才发现原来是要保护他的教父……当人们按照一般“给孩子看的儿童故事”去接受故事中的信息,而意识不到该书的本格推理属性时,结尾的反转就会显得足够惊人,再回顾前文的草蛇灰线,就会让人产生一种“哦,原来是这样啊”的爽感。
还有一些迷案,甚至贯穿了整个系列,比如斯内普教授这个人,到底是好是坏,他的动机又到底是什么?
长大了后再回头看,JK罗琳阿姨这哪是在写魔法世界啊。这原来就是给我们写了一个侦探故事啊。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如果《哈利波特》是“侦探小说”,那故事里那个白算百通、智珠在握的侦探呢?怎么没有一个人像福尔摩斯、大侦探波罗或者江户川柯南一样,最终出来,靠自己的智慧破解重重谜题,最终给大家解释这一切呢?故事的主人公哈利,好像一点名侦探的推理能力都没有啊。
其实这种“侦探无能”的推理小说,在JK罗琳之前,已经有人尝试过了,最著名的,比如美国著名推理小说作家雷蒙德·钱德勒,他在《漫长的告别》当中,就塑造了马洛这样一个勇敢有余,而智慧不足的“硬汉侦探”形象。

在这本小说中,主角最终就是凭借着自己皮糙肉厚、加上勇敢来“亲历”而不是“推理”出了迷案的最终真相。
多说一句,《漫长的告别》这种创作风格,后来也被前几年大火的中国推理网剧《漫长的季节》所借鉴,《漫长的季节》当中也有硬汉马探长和一个“老年侦探”铁三角。如果你觉得这个配置和哈利波特有那么一点点神似,那可能是因为他们都受了钱德勒的启发。
理解了这一层,我们就能理解哈利·波特中的许多设定,比如主角哈利为什么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勇气有余而推理、记忆能力不足的。因为他就是一个马洛式的“凡人侦探”,更多依靠自己坚韧和勇敢乃至直觉,而不是靠超人的智力去推动整个冒险。实际上,我甚至怀疑在最初的构思当中,罗琳也曾打算给哈利搭配一个绝对睿智的拍档,于是才有了赫敏·格兰杰这个天才神童的出现。但很显然,在最终成型的故事当中,赫敏没有因为她出色的逻辑思考能力成为另一个“名侦探柯南”,而被弱化为了一个有些死板、知识有余、想象力不足的辅助者。
我想这无疑反映了罗琳一种有别于传统推理小说作者的世界观。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作者,无论爱伦坡、柯南道尔还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小说故事那样发展的基础,其实都是当时非常风靡的“机械宇宙论”,机械宇宙论认为世界不仅是可以用逻辑来解释的,而且是可以由逻辑来推理、预测的,那个时代的人们相信人类只要掌握了推理、逻辑、和科学的无穷伟力,就可以成为自然的主人。所以小说中的主人公,在拥有赫敏式的“智力自负”的同时,往往真的智珠在握,在自己的侦探小说中扮演解释一切的上帝。理性在推理小说中占据了至高无上的王冠地位。
但是从钱德勒的“硬汉推理”时代开始,随着“机械宇宙论”的衰落,故事中的侦探们也开始从全知全能全善的宝座上跌落,作者们开始强调故事的发展有时候是非理性的,世界是不可测的。逻辑可以溯源整个故事的真相,但却不能做出如上帝一般掌控全局、洞察一切的推测。那么人类面对世界时,在理性之外,还需要什么呢?那就是皮糙肉厚、百折不挠的坚韧勇气。“硬汉侦探”于是就应运而生了。
而这个思路,到了JK罗琳这里,似乎就又更近了一步,罗琳在理性的智慧、坚韧的勇气之外,又给主角团面对世界时增加了一点东西,那就是爱,平凡但却伟大的爱。哈利的妈妈用自我牺牲给哈利施加的爱的魔咒,让他抵挡住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此后“爱”也成为了大魔王伏地魔“最不屑于理解,但却最强大的魔法”。理性、爱、勇气,在《哈利波特》中成为了主角通关整个进程的魔咒——做一点个人向的猜测,我觉得赫敏、罗恩与哈利这个故事中的铁三角,分别一一对应了这三种作者最为看重的品质。理性的赫敏、热忱的罗恩与勇敢的哈利,三个人在故事中的分分合合,几乎就是一个人在成长中逐渐学会怎样面对世界的教程。

所以哈利也许是只一本过于成功的侦探小说吧?今天在终于又读过一遍之后,我突然这样想。
说一个这个猜想的佐证,就是很多人读过全系列之后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哈利毕业后的职业选择是去当一个“傲罗”,而既不是像邓布利多一样留校任教、也不是干他其实最适合也最喜欢的魁地奇球员、更不是从政当上魔法部部长、或者从商正是加盟他给予天使投资的笑话商店?
“傲罗”是什么?不就是魔法界的警探么?如果真把哈利·波特的冒险故事当作侦探小说看,你会发现这个职业选择是顺理成章的。七部小说,哈利其实一直都在充当“业余警探”。
再说一个个人的感触吧:
七部小说中,伴随着一个有一个迷案的破解,主人公哈利的名声,其实一直都在从波峰到波谷,忽上忽下的反复折腾——从开始大难不死的男孩,到第一部中因为违反校规被给学院扣分,成为人人喊打的对象,再到突然又成为守护魔法石的英雄,到第二部中被怀疑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而后又成为英雄,到第四部中因为被怀疑作弊而被骂为“波特臭大粪”再到被描绘为造谣伏地魔重生的小丑,再到“救世之星”,再到通缉犯,甚至直到第七部里,一切接近真相大白前,罗琳还在通过哈利营帐外逃难巫师的口,认为外界那些对哈利的造谣、指责“也不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他真的如支持者那般勇敢,他为什么不带领我们与伏地魔 战斗。”
最后一个,显然是一个苛责,然而成长了的哈利,最终甘于平静的忍受了这些外界的宠辱,去安静的做自己的事情,寻自己的道。
我觉得这次重读《哈利波特》时,这是给我最大的一个触动——小时候读哈利波特,我总替主人公愤愤不平——这个魔法世界的人怎么就那么健忘呢?上一部书中哈利明明立下了那么大的功绩,你们曾经那么钦佩他,感谢他,怎么这部书中,就因为几句扯淡的谣言与诽谤,你们就将其弃之如敝屣了呢?
我曾经觉得这是罗琳为了制造戏剧张力的无奈败笔。但长大后我明白了,
这不是败笔,这就是人性。
人性就是——这个世界上永远有爱你的人、无条件信任你的人,如赫敏、如罗恩、如邓布利多校长、如韦斯莱夫人,也有无论你做什么都鄙夷你、嫉妒你、痛恨你的人,比如德拉科·马尔福,而大多数的人,他们真的就跟罗琳那根生花妙笔写的一样,是墙头草,随风倒,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是什么的。
而如果你像哈利那样,做了一点点事情,受到了关注,这样的烦恼总是随之而来。对于那些恨你的人、嫉妒你的人,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对于那些随风倒的人,你去表现、去澄清,也只能说服他们一时,而无法一世。
所以,人只能去勇敢而坚定的去做好自己,如哈利一样,并为对得起那些爱你的人而活着。甭管那些风言风语。
与改编的电影是个乖乖男不同,原小说中的哈利其实就是这样一个自我意志很坚定,很勇敢的“小硬汉”,别人侮辱他,他一定怼回去,而且虽然偶有委屈或者内耗,但绝不因其影响自己的抉择与行为。因为他记得邓布利多曾告诫他的话:“决定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

这个话,在系列的最终结尾,哈利又转告给了他的小儿子西弗勒斯——西弗勒斯在小说的结尾又在如哈利当年一般纠结,如果我被分到了斯莱特林该怎么办?我会不会被亲友排挤,他们会不会嘲笑我?哈利怎么说?我用以给你其名字的那个校长(指斯内普),是我认识的最勇敢的人,他就是个斯莱特林。
哈利为什么说斯内普最勇敢呢?因为斯内普这个人,他后半生一直为了充当击败伏地魔最重要的那个卧底,忍受着同事、学生不解、鄙视和侮辱,这是一种和他学生时代遭遇的哈利父亲詹姆的霸凌同样难以忍受的酷刑。可是斯内普还是在这种命运中做完了他该做的事情。

从第一部小说中哈利害怕去斯莱特林,到系列的结尾,他的儿子害怕同样的事情。罗琳在这里似乎完成了一个隐喻——我们一生无可避免的生活在他人对你的评论中,而这个评论几乎总是不公正的。你看小说中的哈利一年当一次英雄,他受了多少构陷和诽谤就知道了。可他依旧能坚强,为什么?
因为决定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不是我们的能力,更不是别人怎么看你,而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的行动。
舆论就是这样,即便你如哈利一般,一年拯救一次世界,依然有马尔福那样的人,孜孜不倦的抓住一切机会、不惜一切手段去黑你,而且他们经常会的成功,因为这就是一个不那么讲公平与理性的魔法世界。
世界如此,但我们依然要带上哈利、罗恩与赫敏,怀着勇气、热爱与希望去生活。
你要像少年邓校、格林德沃、或者伏地魔一样去仇恨、控制或报复这个世界么?
还是如哈利一样,坚强的活下去,与它和解?
决定你是什么人的,不是你的能力,或别人怎么看你,是你自己的选择。
走自己的路,对得起爱你的、支持你的人,至于其他人,管他们作甚?让他们说去吧!
这,才是你一生中将遭遇的最大的那个谜题,
愿你用你的一生去探案、得解、看透、并超脱。
The scar had not pained Harry for nineteen years.
All is well.
那个伤疤再也没疼过。
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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