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位
空间入驻
小程序

重要通知 | 关于昌平区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5-23
文章转载自"景大空间"

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度安排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第二批材料受理时间为:
6月26日--6月30日,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认定申报

(一)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见附件6)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不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三)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以及2020.1-2022.12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下载路径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飘窗,选择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正本)在受理时间段内向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自行留存一份材料备查。

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请务必加入QQ群473973051(2023年高企服务群)(只限申报企业加入本群,中介机构不得入群),需同时提交《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
注1:上述两份电子版文件修改为公司名称后,小窗口单独发给群中“区科委-刘志伟”。
注:2:请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下,附件1《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进行填报,此表为2023年北京市统一格式,往年旧表不再沿用。
注3:上述两个电子版文件未交的企业无法进行最终统计和评审。

(二)纸质材料报送:
第二批高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只接受现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昌平区超前路9号托管中心二层207室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

(三)申报咨询: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80103635、69745035(区科委)
89784673、89784674(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申报要求

(一)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登记(见附件2)
为了便于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线上评审,以及后期政策申报,建议进行预申报。申报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前,建议先登录“昌平区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预申报工作(网址:www.cpkjcg.cn),进行注册预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昌平区科技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3)。注意:企业正式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内容填报。

(二)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及黑名单机制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新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开展高新申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登记工作。请各服务机构按照《关于开展昌平区高新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见附件4)进行登记。

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

(一)年度报告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应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用户登录处以法人登录的形式登录--进入首页“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2022年高企发展情况,报送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二)更名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
2.工商变更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旧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并保存于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夹请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信息找回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单击“企业申报”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界面,选择“密码找回”或者“企业账号申诉”,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如企业忘记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请点击“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重置。


咨询热线:13220165856

办公选址/联合办公咨询

咨询热线:13220165856




关于我们


景大空间(北京新四板代码:ZS5332),现总运营面积为24000平米.昌平园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顺义园区聚焦“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空间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空间定制、创业辅导、知识产权、高新申报、检验检测、投融服务、产学研对接等全要素企业服务,为创新创业者塑造全方位创业生态系统。



现已获得“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拟认定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昌平区双创服务载体、双创服务平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昌平工作站分站等称号。空间致力于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建成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如果您有办公室租赁需求,请拨打服务热线:13220165856,欢迎实地考察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