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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惠企政策(2024版) | 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相关政策

2024-10-29
文章转载自"创富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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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


一、政策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 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
二、适用对象
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  方向;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三、支持措施
经确定为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的,根据项目资金量, 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实际有效投入的50%确定给予其最高10万元项 目扶持。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13220165856,13220165856

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 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
二、适用对象
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 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正常经营6个 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 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近两年在 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属于就 业重点群体或参加过创业培训。
三、支持措施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 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3月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吸纳3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 元。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13220165856,13220165856

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一、政策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 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
二、适用对象
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 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正常经营6个 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 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近两年在 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属于就 业重点群体或参加过创业培训。
三、支持措施
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 的,按实际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给予补贴。 同一初创企业最多 申请两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13220165856,13220165856

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金〔2023〕75号)
二、适用对象
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
三、支持措施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 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 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  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年。按规定给予贴息。
四、实施部门
市级或区、县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申请途径
线上申请:微信扫码关注“湘就业”公众号,在“培训创业”中点 “创业担保贷款”进行申请。
线下申报:市级或区、县 (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申请材料
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
3. 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4.创业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
5.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 的合伙协议;
6.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证明;
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 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
2.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
3.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备 案的 《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据材料;5.职工花名册 (企业盖章);
6. 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 用记录的承诺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 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
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咨询电话
市本级:84907759 、84907758
湘江新区:88999902 芙蓉区:84683305
天心区:85899260 开福区:84558950 雨花区:84424727 望城区:88081562 长沙县:84012938 浏阳市:83682316 宁乡市:88981043

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


一、政策依据
《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1号)
二、适用对象
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企业;登记 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法定代表人年龄在35周岁(含) 以下,法定  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且为持股比例最大的股 东;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 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具有较高成长性的  主营业态、较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近两年在信用中国 (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三、支持措施
经确定为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的,根据项目资金量 , 按不超过申报企业实际有效投入的50%一次性拨付最高20万元的 扶持资金。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13220165856,1322016585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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