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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人,运营人,到底谁是负责“卖”的?

2017-12-05
文章转载自"ToB行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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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Sell, or Else”


这是广告大师奥格威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对于一家公司来讲,无论商业模式多么高大上,企业文化多么吸引人,它的核心,都是造出东西来,然后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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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公司 VS 互联网公司

从品牌建设到数据运营

 

关于卖货这件事,在奥格威的时代,不得不讨论快消行业,比如奥格威的多芬香皂广告,以其独特的洞察持续占领营销人的教科书。直到几年前,宝洁、联合利华这些快消外企巨头,还是营销人的“黄埔军校”,通过打造品牌+渠道卖货的方式实现企业增长。


然而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一切都被打破了。从触达到购买,所有的用户场景集中在了一只小小的手机上,用户购买的逻辑从反复触达→形成品牌→购买转化,变成了流量曝光→下载/注册/下单,倒金字塔的转化漏斗颠覆了原有的市场营销模式,因而,互联网人制造了一个新的职位:产品运营,让他们为用户和业务的增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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