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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us数十亿美金交易接受审查,AI出海最隐秘的裂缝

2026-01-24 00:00:00
文章转载自"北大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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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首席商业评论
作者 |  卫明
2523字 阅读时间5分钟

2025年底,Manus数十亿美元出售给Meta的事迹,引发热议。一方面确实证明了有人看好并愿意支付真金白银购买Manus,破除了所谓“套壳”没价值的说法,另外一方面,很多人也不认为Manus是可以学习或者复制的对象。


紧接着,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1月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此事,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就此次收购是否符合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等法律法规开展评估调查。‌


图源:新华社微博


风向在短短数周内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究竟是商业逻辑的自然选择,还是处心积虑的逃离?Manus的这场交易,撕开了国产AI出海最隐秘的裂缝。


Manus和背后公司有什么特别?


我们先再来回溯一下Manus这个产品背后公司发展的历史,其实时间并不长。


2022年:中国创业者肖弘等人在武汉创立Monica公司,最初开发与大模型集成的浏览器AI工具(如Monica)。


2025年3月:其海外主体Butterfly Effect在新加坡推出 “Manus AI agent”(AI 智能体),被认为是全球首批能自主理解、规划并执行复杂任务的AI agent产品之一。


图源:网络


2025年4月:公司完成一轮由Benchmark Capital领投的融资,估值接近约5亿美元,融资规模约7500万美元。


2025年:Manus推出市场后迅速增长,仅用数月时间其年经常性收入(ARR)突破约1亿美元以上。


2025年中:为适应国际市场与全球拓展,公司将主体迁至新加坡,并终止在中国的服务与运营。


2025年12月30日:Meta(Facebook 母公司)宣布收购 Manus,交易规模据报道超过 20 亿美元以上。


图源:网络


小结:团队有着AI agent丰富的产品经验,且融资迅速,面向海外市场的商业化也比较成功。


随后我登录了Manus网站,想试用看看,我给它设立了一个比较简单的任务:Minimax和智谱这两家AI公司有什么区别?各有什么优势?


然后它一顿分析后,还直接生成了一个网页展示结果,大家可以查看:

https://aiminimax-gsjjctpk.manus.space/




初体验后我的感觉:Manus这样的AI智能体产品,调用的模型主要是海外AI模型,调用的相关工具也都是海外的产品,且发布的任务结果,可以以生成网页来展现,这完全就是面向海外市场习惯打造的AI智能体平台。


这或许是源于海外模型应用的限制,也是可能因为海外成熟的软件付费习惯,共同促使创业团队选择商业化落地的生死问题。


而海外快速铺开的实际结果也在印证着战略选择。网传Meta小扎天天在用Manus,他认识的一些企业高管也在日常使用,或许因为太符合他们的习惯了。尤其是生成网页这一环,非常符合很多国际玩家的习惯。


根据我个人过往的经验,他们对独立网站有着一些执念,反而对超级app内的小程序反而没那么认可。它甚至还给网页搞了流量监测的仪表盘。


图源:网络


而国内其他AI智能体公司,如果面向国内市场,也不会直接在国内复制这一套玩法。



这说明,Manus在不断的摸索中,想清楚了产品、市场和资本的战略,如何让海外付费客户满意,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匹配(PMF);同时资本运作上,从设立新加坡主体到被Meta收购,应该是按照设想中的计划一步一步走的。


这在商业运作上堪称极致的效率和精准定位,国际市场也给了它正向的反馈:直接收购。


它还是低估了地缘政治大环境下,技术进出口的影响力,特别是AI相关技术。


Manus出售需要被审查什么?


2025年7月15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5年28号,以下简称《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目录》以外技术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图源:网络


根据《条例》,技术出口是指从中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监管或者管制的档次分为三档:


  • 属于《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 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 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Manus应该属于第二档,需要审查。


有一些人认为Manus没有研发大模型,不掌握核心技术。


一些开发者认为,既然我用的是Meta的Llama或OpenAI的接口,我手里就没有“核心技术”。


但在监管眼中,技术出口审查的重心不仅是“模型”,更是“架构”和“数据”。


根据网上的信息,《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在2023年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并于2024年起正式实施。针对AI智能体(AI Agent)及相关领域,其核心限制逻辑已从早期的“底层算法”转向了“应用级工程能力”与“特定语言处理能力”。


其中一个核心条款:“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就是针对AI智能体最直接的杀手锏,涵盖了从自然语言理解(NLU)到任务驱动型对话管理的完整链路。


尽管Manus可能主要针对海外市场,但如果其底层逻辑在研发阶段大量使用了针对中文语境的优化、语义拆解或特定的意图识别算法,就属于限制出口范畴。即使最终产品是英文,其“母体”技术若包含此类特征,转移即受限。


图源:网络


另外一个条款:“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也和本次出售有关系。Manus这种基于用户行为数据分析,进而实现任务自动编排和执行顺序推荐的技术,极易触碰该条款的红线。


还有“大规模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的相关条款,也是Manus出售会触及的监管区域。


如果Manus在中国境内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一套高效的“Prompt编排方案”或“微调后的任务模型(LoRA/Adapter)”,并且这套东西能显著提升大模型执行任务的成功率,那么这套逻辑就构成了《目录》中的“受限技术”。


图源:网络


这就类似于,虽然你没有造“屠龙刀倚天剑”,但是你打造了“独孤九剑”,一样是核心技术。


最后一个问题,Manus虽然挂在新加坡实体下,但关键是,核心技术,也就是工具平台开发的底层代码,以及agent训练的过程,是不是在国内进行的?是不是还在早期Monica产品阶段就已经有了雏形?这些都是监管会深度考察的范围。


譬如,看看下面这个功能,是不是有着Monica的影子?



根据《出口管制法》,境内主体向境外主体提供受控技术,或者境内个人/机构将其在境内研发的技术成果转移给其控制的境外公司,在法律上均被视为“技术出口”。


这也是出海创业者最容易忽视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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