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39字 | 5分钟阅读

2026年4月,《企业国有资产法》启动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引发广泛关注。作为2009年施行的基础性法律,此次调整被视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制度信号,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明确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等。与此同时,国资监管部门提出,将深化改革与“十五五”规划编制统筹推进。种种迹象表明,国企改革正进入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
回顾四十多年历程,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界定。从早期“放权让利”,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再到近年来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转型,每一步都在重新界定国企的角色。当下改革的重点,正在从规模扩张转向功能与效率并重。
一、从“国营”到“国企”:角色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国营企业”承担的是行政附属职能。1978年后,改革首先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逐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尝试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
1990年代初,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改革方向。“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提出,标志着国企开始向市场主体转型。此后,国家逐步从直接经营者转向出资人角色。2003年国资监管机构成立,集中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管理体系初步成型。
这一阶段,改革重点在于“让企业像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大量国企完成市场化改造,规模迅速扩大。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企业更强调规模和利润,对功能性定位关注不足。
二、从“做大”到“做优”:导向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的价值取向发生明显调整。
2015年,国有企业被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监管和差异化考核开始建立。不同类型企业承担不同职责:有的以市场竞争为主,有的承担公共服务或战略保障功能。这一变化,纠正了过去单一以利润为导向的评价方式。
随后,改革不断深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逐步推开,企业内部用人机制更加市场化,“能上能下”的导向逐步确立。
政策表述的变化也反映出改革重心的调整。从强调“做大做强”,到“做强做优做大”,再到提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顺序变化背后,是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与功能导向。
三、法治框架的完善
此次《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被认为具有标志性意义。
现行法律自2009年实施以来,为国资监管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但随着改革推进,一些制度已难以完全适应实践需要。本轮修订重点在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优化公司治理规则、强化出资人职责等。
从公开信息看,修订方向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等。这些调整,体现出一个趋势——将改革经验制度化,使国企运行更加规范、稳定、可预期。
四、“十五五”阶段的重点
如果说过去一段时间的改革重点在于“建制度”,那么未来更关键的是“用制度”。
接下来,改革可能集中在几个方面:
首先,分类考核将更加细化。不同类型企业在考核指标、约束机制上的差异会进一步拉开,以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科技创新能力将成为重要衡量维度。国有企业将在关键技术、重要产业链环节中承担更重要角色,不仅是经营主体,也是产业安全的重要支撑。
再次,公司治理将从“形式完善”转向“运行有效”。董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理顺,避免制度流于形式。
五、改革的深层逻辑
从更深层看,当前改革并非简单的效率改进,而是对国有企业定位的再明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既是市场主体,又承担特定功能。这意味着,其目标不只是盈利,还包括服务国家战略、弥补市场失灵等。
因此,改革呈现出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效率与功能并重。不同类型企业在目标上有所侧重,但整体上需要兼顾经济性与功能性。
二是资本运作与功能导向并行。国资监管不仅关注资本回报,也更加重视企业在关键领域的作用。
三是治理结构的融合。通过制度安排,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同时保持企业经营的独立性。
这些变化表明,国企改革正在从“是否市场化”的讨论,转向“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的实践问题。
站在当前节点看,国企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其重点不再是单纯扩大规模,而是提升质量与功能。
未来的挑战依然存在:分类考核如何真正落地、治理机制如何有效运行、功能目标与市场效率如何平衡。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将在市场体系与国家战略之间,发挥更加稳定而清晰的作用。
作者更多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