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北大纵横"
来源 | 王耳朵先生(huangezishiba)
文 | 我是王耳朵
可偏巧这时,一个地产中介给他打来电话,说是遇到一个大方的客户。只是到了签合同的时候,买主张某提了一个要求,因为私人缘由,他无法直接购房,需要表弟谢某代持。老罗也没想太多,代持就代持吧,只要钱到位,卖谁不是卖。这边刚签完购房合同,人家还没给首付呢,他就着急忙慌地把房产证交给了房产中介,任凭他们全权处理。谁知一个星期不到,自己的房屋产权竟然直接变更到谢某名下。中介说没啥事,流程出了点问题,然后又让张某转了两笔钱给老罗,一共190万。
老罗虽然心里还在嘀咕,可有中介担保,首付钱也见着了,尤其谢某白纸黑字签了合同,人能跑掉?张某还带他去了自己经营的两家酒吧耍,言下之意就是说自己有实力,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直到有一天,老罗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房产,竟然以520万被抵押给了某小贷公司,抵押人正是谢某。多方求证下,老罗得到了那个在他心中出现过无数次,又被他无数次打消掉的结果:钱要不回来了。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把老罗耍得团团转的自然是中介和张某。但是整件事情中让老罗细思极恐的却是那个“隐身”的谢某。真相大白的那天,一个新兴行业也随之公之于众:职业背债人。所谓职业背债人,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有组织招募的专业老赖。招募者开出的条件非常诱惑:只需要替他人背债,或者借用征信白户的身份,从银行套取巨额贷款,就可以躺赚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报酬。有人会说,这是在忽悠大傻子么?谁猪油蒙了心,会替陌生人扛雷?长时间没找到工作,一天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在说“想赚钱的来,找白户,一周到手100个”,他鬼使神差地给对方发了条私信。入职的第一天,小陶就被指定待在某个城市,吃住全包。期间只要配合着签签字,啥事不用干,就能到手上百万。你问这天上掉馅饼的事,小陶心里就没有一丁点害怕吗?尤其是当真金白银打到他银行账户的那一刻,什么征信,什么黑名单全被他抛诸脑后,甚至心生出拿了钱,大不了跑出国的念头。更何况,小陶还心存侥幸,这事儿又不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干。帮他操作贷款的那些人不说,他还有不少同事,这些人中有家里人生病,急需用钱的;也有家庭困顿,在闹离婚的;还有像他这样,找不到工作的无业游民……小陶自觉自己拿的还算少的,有人3个月就拿走了200万。一句话,职业背债人,就是一群缺钱,好忽悠,又不想自食其力的人。“一般愿意背债的都是好吃懒做的人,或者老光棍。他们需要钱,背完债后,拖欠不还,放款方也拿他们没办法。”实事求是,有些背债人确实拿到了钱,不过也有些人被人卖了,还傻乎乎地替别人数钱呢。
外地的小李上套了,因非沪籍,在上海购房必须是夫妻,且一方社保在沪须满5年。这是小李夫妇第一次来上海,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用这种方式走进这座大都市,然后接下来的魔幻之旅也超出了他们的所有想象。两百万的房子被做高到550万,什么手续、审核、资质……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这帮人却全都能安排得妥妥当当。然后,就是过户,小李夫妇被叫来上海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贷款。银行的贷款审批很顺利,钱一到账,徐女士拿完房款,剩下的被黄牛、房产中介、贷款中介给刮分得干干净净。你说小李夫妇能乐意吗?不乐意又有什么办法,报警的话自己不是主犯也是从犯。怎么的,你还指望他们还得起房贷?而且这房子本来只值250万,他可是花了550万买下来的…另外你以为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能这么轻易放过如此“优质”的背债人?
小李夫妇的个人信息完全被对方掌握,身上还有一套不动产。等到案件侦破,小李夫妇不知不觉中已经被透支了100多万。所以说,职业背债人,听上去有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味道。比如上面说的小陶,本想着拿了钱,就能摇身一变成“大款”。到底是年轻人,会上网,稍微查了一下欠债不还的后果,就慌了。可是被利用完,失去价值后,还有人理他吗?对方直接把他拉黑了。于是,小陶能想到的“出路”只有一条:坐吃山空,东躲西藏的一生。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有明确规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会被判三年以下,重则七年的有期徒刑,而且罚金也少不了。第二,身为骗局最底层的背债人,能不能拿到钱,可不是你说了算的。曾经身为背债人的蔡女士爆料,那些和她一起干这活的同事,不是没文化,就是年龄大,有的甚至还有智力缺陷。这样的背债人,法律意识淡薄,别说收钱了,没被卖了都算好的。你猜在《时代周报》那篇职业背债人的报道下面,我发现了什么?说真的,这个世界上,干干净净的钱,挣起来没有不难的。文中观点仅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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